关于做好天元区中介服务事项梳理和权责清单填报的通知
2020-04-17 17:08:26          来源:天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编辑:易成彪 |          浏览量:16139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推进新一轮责任梳理和责任清单编制有关工作,根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介服务事项梳理

(一)总体要求:按照清单管理标准化和“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总要求,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能取消坚决取消、能简化坚决简化,全面清理规范市县现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逐项审查、修订中介服务事项项目名称、设置依据、实施机构资质条件、对应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及实施机关、中介服务实施要求等。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严格的清单管理。今后凡未纳入清单的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实现“一单尽列”“清单之外无中介服务事项”,并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向社会公布。

(二)清理范围:已在系统填报的依申请六类事项,详见附件2。

(三)清理方式:各单位可借鉴附件1(湖南省政府办-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省本级清单,填报附件3:天元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四)注意事项:一个行政审批项目可能对应多个中介服务事项,一个中介服务事项可能对应多个行政审批项目,不一定一一对应。   

(五)时间截点:3月25日前纸质版经一把手签字盖章后和电子版一同发送至邮箱:2696355259@qq.com。

二、权责清单填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法律法规赋子行政机关的每一项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因此,凡是具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奖励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均应在编制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制定相应的责任清单。

(二)具体任务

各部门在已梳理完成并经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文件要求,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事项的具体情形、依据、责任主体等内容,形成责任清单。其中:

    1. 责任事项的具体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定程序、环节进行细化。其中,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依申请办理的职权事项一般可分为受理责任、审查责任、决定责任、送达责任、事后监管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一般可划分为立案责任、调查责任、审查责任、告知责任、决定责任、送达责任、执行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等。对同类行政权力事项,各职能部门可参考省直部门的经验和做法,细化本部门的责任事项。

    2. 责任事项的依据,应当列明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包括规范该行政权力事项的特别法律规范的具体责任条款,也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通用法律规范的一般责任条款。

3. 责任主体,包括单位责任主体和个人责任主体。其中,单位责任主体为行政机关具体经办该事项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责任单位;个人责任主体为行政机关负责该行政职权事项的具体承办人员、审核人员和批准人员。

(三)审查、公布与管理

1. 有关部门对梳理形成的责任清单,应当先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把关后,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并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本部门责任清单数据填报工作。同时,将纸质版本同步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 报送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责任清单,应当一把手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意见。

3. 有关部门的责任清单经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后,提交行政审批服务局汇总后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布,形成株洲市天元区本级责任清单。

 4. 按照编制、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对编制完成的责任清单负主体管理责任。存在错误、遗漏或者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在省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修改完善或者重新填报有关数据。

时间要求

1. 2020410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完成责任清单的梳理、编制和部门内的审核、批准以及数据填报等工作,并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 2020425日前,司法局完成对各职能部门责任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 2020430日前,各有关部门责任清单经行政审批局审查确认后汇总公布。

(五)其他

责任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已列入国务院对各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髙度重视,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对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处理。

政策咨询:

政府法制服务办公室余晓涵19958324339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肖逸群2866592317773393036

沈雅琴15673390400

技术咨询:南威公司柏彦萍18597849539

附件:1. 责任清单编制参考示例

2. 责任清单梳理和填报工作指南

3. 责任清单管理操作手册

4. 天元区—“省互联网+政务一体化平台已填报的

行政处罚等十类事项清单

有关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粮食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医疗保障局、区委办(档案局)、区委编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宣传部(新闻出版),统战部(民宗局)、区招商局、区审计局


株洲市天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株洲市天元区司法局

                                   2020316

责编:易成彪

来源:天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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